根据工作需要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:体育课部党总支部书记和科学技术处副处长2个处级领导岗位采取在校内公开竞聘方式产生考察人选,具体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任职条件与资格
1.具备我校《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》(地大党字[2003]15号)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(可在“旧系统文件查询”中查找)。
2. 具体岗位要求:
(1)体育课部党总支部书记岗位。要求是中共党员,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在副处级(副高职称)岗位工作两年以上,有一定的党务管理工作经验。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5岁周岁、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(2)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岗位。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,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。
二、基本程序与方法
1、报名: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到党委组织部报名,填写《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》,并同时提交本人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至22日,截止时间为3月22日上午10:00(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)。
2、资格审查:学校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、纪检委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公布名单,接受群众监督。
3、抽签时间为3月22日下午4:00,地点暂定行政楼五层会议室。
4、面试:面试时间因故变更,具体时间见学校一周安排。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答辩、评委评分的形式进行,面试内容主要根据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及工作思路。
5、确定考察人选: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。
6、组织考察:学校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。
7、书面意见。对考察人选书面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)的意见。
8、会议决定:党委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(正处级岗位人选需经党委全委会表决通过)。
9、任前公示: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一周。
10、任前谈话:对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,进行工作谈话、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。
11、发文聘任:由学校发文任命或聘任。
12、到岗任职。学校党委组织部派负责同志到相关单位宣布学校聘任或任命文件,拟任人选到岗任职。
三、纪律要求
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,凡参加公开竞聘的同志,不得拉关系、走后门、托人情、搞宴请、写条子、打电话和发短信,如发生上述情形一经查实,将取消公开竞聘资格。
机关党委工作(武汉)党委组织部
2012年3月18日